各学院(部):
为严格落实《江苏大学青年教师助理教学制度实施办法》,教务处组织专家于7月8日对2014-2015学年青年教师助理教学工作进行了检查与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与验收工作主要针对至本学期结束助理教学期满一年的青年教师,全校一共80名。验收工作分青年教师助理教学记录验收和试讲验收两步进行:青年教师助理教学记录检查验收是组织专家对助理教学期满的80位青年教师的助理教学记录本进行检查验收,记录本验收结果分通过、暂缓通过、未通过三种;试讲验收是对所抽取的20位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试讲情况进行验收,试讲验收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
二、验收结果
1、记录本验收结果:通过47人,暂缓通过31人,未通过2人。
2、试讲验收结果:共20名青年教师参加了试讲,其中优秀7人,良好12人,合格1人。
3、验收最终结果:通过47人,暂缓通过31人,未通过2人,详见附表。
三、整改要求
青年教师助理教学记录本是青年教师进行助理教学工作留下的记录,是学院有效开展助理教学工作的客观证据,也是学校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建设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证明。所有记录应及时、真实、详细。必要的教学环节应不折不扣地完成,缺一不可。
1、记录本中“青年教师基本情况”、“岗前培训及相关水平测试”以及听课班级、时间与地点填写不完整的请补充完整。
2、“课程教学设计”、“备课”和“试讲”环节未完成的,请在暑假期间完成。
3、学院考核意见是学校验收的依据,未完成阶段考核的请在暑假期间完成,教学院长必须签署意见并签名。
4、因“协助指导实验”、“协助指导实习”、“协助指导课程设计”和“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无法在暑假期间完成,因此相关教师助理教学工作不能如期完成,下学期不得开课,请学院做好更换任课教师准备。现有部分教师本学期期末已参与实践教学环节,但尚未在记录本上填写的,请在暑假期间补齐。
5、整改工作须认真对待,做细做实。凡暂缓通过的教师的记录本须于9月4日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重新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开课。
附表:2014-2015学年青年教师助理教学工作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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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5.7.11